5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日照市喜客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
綠茶檢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日照市東港區石臼街道黃海二路魯豫市場焦安穩銷售的茄子檢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臨沂市蘭山區食為天菜業批發商行銷售的芹菜檢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濟南市鋼城區民眾副食商店銷售的來自羊里鎮賈家洼村王存建的韭菜檢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安高新區葉波大潤發葉鋒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檢出克百威、滅蠅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甲拌磷在茄果類蔬菜和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均為0.01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2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青島市李滄區眾旺興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鑫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虎峰
蛋糕(原味)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口市博商超市發展有限公司松嵐本色精致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為萊州市益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醋海蜇頭檢出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糕點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造成的。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計)為500mg/kg。生食動物性水產品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2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分別為:龍口市北馬新萬利盛商店銷售的標稱為山東龍口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黃縣祝福酒(
白酒)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青島市李滄區惠馨特劉家下河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安丘市金景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特級白乾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濃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4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分別為:東營市墾利區永安佳家樂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高唐縣愛康食品廠生產的美國青豆(五香味)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市李滄區樂中華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青島十笏甘汁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島味精檢出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棗莊市薛城區山東貝克漢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超越含乳脂植脂奶油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東德百集團超市有限公司澳德樂店銷售的標稱為山東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瓜子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堅果炒貨食品通則》(GB/T 22165—2008)中規定,油炸類堅果炒貨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中規定,食用油脂制品中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1mg/g。食用油脂制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谷氨酸鈉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鮮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鮮,反映味精的品質質量。谷氨酸鈉是反映味精和雞精調味料鮮味的重要指標。谷氨酸鈉不達標不會對人體造成直接危害,但是味精的谷氨酸鈉含量與其成本有著直接的關系。《谷氨酸鈉(味精)》(GB/T 8967—2007)中規定,加鹽味精中谷氨酸鈉含量應不低于80.0%。
2批次樣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分別為:聊城市高唐縣唐濤時風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高唐縣宏發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醬、棗莊市薛城區萬家隆生活超市銷售的大白沙(花生米),均檢出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長期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受到黃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濟南市槐蔭區濟南春浩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山東玉膳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檢出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