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不合格食品檢出農獸藥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檢出農獸藥污染問題,約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三分之一。其中,有3批次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廣州市白云區江高廣潤蔬菜配送店銷售的豇豆、清遠市清城區小市陳青霞蔬菜檔銷售的節瓜檢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禪城區紫南市場馮點良蔬菜檔銷售的韭菜檢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克百威是一種廣譜、高效、低殘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具有內吸、觸殺、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主要是抑制菌體內甘油三酯的合成,具有保護和治療的雙重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豆類蔬菜、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
還有,3批次食品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清遠市清城區新城馬海山拉面館銷售的牛肉;江門市蓬江區海滋味水產店銷售的牛蛙;肇慶市端州區周記水產品店銷售的花甲。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牛、其他動物(牛、羊、豬、兔、家禽、魚除外)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深圳市筷樂芙蓉餐飲服務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松崗燕羅分公司銷售的生魚(淡水魚);汕尾市城區詩研川菜館銷售的豬肉。
磺胺類藥物是合成的抑菌類獸藥,除了治療敏感菌所致傳染病外,通常情況下還用于治療傳染性腦膜炎、痢疾、弓形體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所有食品動物(產蛋期禁用)的肌肉中磺胺類(總量)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
另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東莞市東城云芝海鮮檔銷售的黃鱔(淡水魚)檢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汕頭市澄海區南門生活市場王秋賢銷售的對蝦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有3批次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佛山市順德區百江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普寧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棒、廣州市海珠區龔章良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新興縣同益食品廠生產的水制芒果、中山市新萬銳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恒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雪媚娘流心酥(紅豆味)。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規定,蜜餞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M=10000CFU/g的要求。《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面包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此要求不適用于現制現售的產品,以及含有未熟制的發酵配料或新鮮水果蔬菜的產品。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還有,梅州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宏泰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津葡萄檢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規定,蜜餞中菌落總數應不超過50CFU/g的要求。
另外,廣州市海珠區偉嘉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鑫利源食品廠生產的黃金豆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廣州市天匯百貨有限公司欖核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普寧市里湖天泓食品廠生產的九制古香老陳皮、肇慶市四會市美珍蔬菜檔銷售的豆芽、東莞市道滘笑英咸雜檔銷售的小黃姜,均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一種慢性和積累性毒物,進入人體后,少部分會隨著身體代謝排出體外,大部分會在體內沉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在生姜和豆芽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1mg/kg,在水果制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mg/kg。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惠州市博羅縣羅陽鎮三和順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惠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胃山楂粒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東順德夏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雅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爽口檸檬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珠海市香洲術文包子鋪銷售的玉米饅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蜜餞涼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糖精鈉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8批次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潮州市潮安區庵埠鎮任爾選飾品行銷售的標稱廣東雄發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海苔花生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河源市源城區友惠商行銷售的標稱惠州市勝譽餅廠生產的老婆餅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大樂購商場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鴻怡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17日和2021年8月26日生產的龍耳酥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陽江市江城區富宇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陽江市江城區葉福記餅家生產的黑米王子(夾心面包)和手工面包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市坪山區益田萬利記餐飲店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檢出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勝冠骨味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檢出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